8月7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蓝绍敏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信用体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做出贡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学鹏,副市长胡万进、孙建友、邢正军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家部委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推进情况,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蓝绍敏指出,信用工作是改革深化的先手棋、城市治理的强支撑、便民服务的新举措,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奋力推动南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蓝绍敏要求,勇于探索、不断完善,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南京品牌”。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探索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一方面发挥好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一方面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形成良性互动、信用共建、红利共享的发展格局;持续归集数据、扩大应用,围绕创新名城建设、产业地标打造、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激发全市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做到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整体提升执法效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实化目标举措,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复核为契机,把复核迎检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加快建设信用基础设施,推进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快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全面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推行审批替代型或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着力营造诚信营商环境,通过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城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筑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职责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各板块要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督查考核,优化完善信用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多标准评判、多层面印证,强化鲜明的考核导向和工作导向;要加强宣传发动,广泛传播诚实守信传统文化,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